第一类:不以成婚为最终目的的“小三”,大多数具有隐蔽的恋父情结。
她们这一集体对已婚成熟男性有一种特别的好感,而且毫不顾忌对方已婚的事实,不顾一切现实障碍疯狂追求对方。比如在现实中有些女孩会爱上比自个年龄大很多的已婚男子,即便自个身败名裂也在所不惜。即便在对方不能够给予任何婚姻许诺的前提下,仍然愿意保持恋人联系,心甘情愿以“小三”的身份与对方共处。
第二类:做“小三”的女人心里普遍短少对爱的安全感,源自于从小缺失父母的关注和重视。
当遇到一个成熟关心又能够呵护关怀她的男性,即便这个男子已经有婚在身,也愿意和这么的男子在一起,寄望于将来有一天对方能够离婚,终成正果。可是大多数这么的女人很难心想事成。因为短少安全感,这么的女人短少爱的能力,对男子会很抱怨和挑剔,并且大多数会忍受不了“小三”的地下身份而逼迫男子离婚,或以怀孕等方式胁迫男子,但男子挑选的结果大多数是原来的婚姻。这么的“小三”很多下场和结果很惨,感到被人欺骗或变节,极端的会挑选自残或自杀。
第三类:出于病态的感爱需求的满意。
有些被称为“天生小三”的女人,各方面条件都优异,经济和精神上也不依赖男子,可是在亲密联系中有一种病态的需求,那就是“小三综合征”。由于对异性联系的极度恐惧和曲解,使得这类女人无法经过正常的婚姻和感爱联系得到满意,而只能经过与别的女人争夺丈夫来获得病态的感爱满意,这类女人大多数颇有魅力,在生活中也不短少追求者,可是却无法实现真实亲密联系的建立和维持。
第四类:也有为数不少的女人变成“小三”是因为颇有姿色,可是因为受教育低或自卑等因素,造成好逸恶劳,大多数已婚成功男子变成这类“小三”的方针。
名利地位和财富变成这类女人变成“小三”的功利性因素,假如这些得到满意,即便不能明媒正娶,也可以坦然承受,被查处的贪官包养的“小三”大多归于此列。